天津市人社局大力推动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
- 2021-12-01 18:18:26
- 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讯 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天津市人社局高度重视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多措并举,推进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属地参保,积极开展准备期清算,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顺利进行。
一、着重政策引领,明确清算流程。严格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清算和全面完成属地参保工作的通知》(财社〔2019〕168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属地参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结算工作的通知》(财社〔2021〕64号)精神,及时下发《市人社局关于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准备期清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9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21〕46号),明确清算范围、清算内容、具体清算办法及完成清算时限等,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推动好清算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进行。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单位情况不一、问题复杂的特点,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交流,调动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与清算单位密切沟通。从今年5月份开始,社保经办部门每月与清算单位对接,调度清算工作进展情况,讲解清算政策、经办流程,督促引导单位尽快完成清算。二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调度情况,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清算单位应支付资金的提前申报,做好资金准备,确保将已清算单位的应返还资金及时返还单位。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及时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对接,针对单位清算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三、突出结果导向,加快清算进程。以此次清算工作为契机,将解决中央驻津单位清算存在的实际困难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主动做好服务。一是积极开展专项调查研究。针对未完成清算的单位,逐户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面掌握未完成清算单位名单及原因,分类施策,逐项推进。二是拓宽思路推动清算进程。针对部分无力筹集资金启动清算工作的单位,协调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相关银行,在征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市审计局同意后,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调整清算流程的办法,帮助单位完成清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清算工作推动力度,包户到人、逐户销号,确保能进全进,对于个别因特殊情况在年底前暂无法清算的,做到原因清晰,条件一旦成熟立即完成清算,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截图
今日要闻
人物访谈
政策解读